近日北京、上海两地分别印发通知,便利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支持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转移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业内专家表示,这对促进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此外,专家还指出,投资收益,利润分红,属于经常项目,我国96年已经承诺经常项目可兑换。2020年的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再次强调了这一点。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也曾表示,这些举措提升了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的便利程度,也丰富了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渠道,将有助于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避免碎片化、零散化开放,更好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两地放大招便利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
外商跨境投资将更加便利!近日北京、上海分别印发通知,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好环境,便利外商投资的资金合法自由转移。
具体来看,北京市商务局近日起草的《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本市按照国家规定,支持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资金转移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对企业聘用的符合条件的境外人才给予经常项下合法收入购汇汇出便利化等措施本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此外,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相关通知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和香港、澳门、台湾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币种、数额和汇入、汇出的频次等进行限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便利了外商投资的资金合法自由转移,是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进而实现利用外商投资推进高质量发展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有业内专家也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此举满足外国投资者、符合条件境外人才合规、合理的跨境资金转移,免除外资企业再投资外汇登机手续,实际上进一步优化外资营商环境,降低外资企业相关业务办理成本,经营环境更可预期,有助于提升外资企业发展信心,优质营商环境与广阔发展空间,对外资吸引力不断增强。
此前已有多个政策提及有助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则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投资收益,利润分红,属于经常项目,我国96年已经承诺经常项目可兑换。此外,2020年的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具体来看,《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均提及,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今年6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在第21条提及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外界表示,上述举措提升了外国投资者跨境投资的便利程度,也丰富了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渠道,将有助于我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避免碎片化、零散化开放,更好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业内人士则表示,金融业开放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国在加快构建高水平双向开放,我国超大经济体量和巨大市场潜力,对外资吸引力只会越来越强。